小麦田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句子网 > 演讲致辞 > 导航

法制讲座演讲稿

发表时间:2024-01-09

相关推荐

法制讲座演讲稿(精选11篇)。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1

【#演讲致辞# #法制讲座演讲稿(精选11篇)#】2、坐在xx庭长左边的是***,***;坐在xx庭长右边的是***,***.在xx庭长的法制讲座开始前,首先,请我们学校的xx校长,向大家通报开学以来,我校出现的一系列严重违纪情况。有请李校长,大家欢迎。

(xx校长)

3、 刚才,xx校长向我们通报了,我们学校开学以来出现的一系列严重违纪情况,有些情况,让人震惊,发人深省,这些学生仅差一步,就跨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为了挽救这些学生,也为了挽救那些,有迈向这个深渊企图的不稳定学生,我们今天,特地邀请到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陈庭长,给大家做法制讲座。相信他震撼人心的演讲,语重心长的告诫,能让这些学生回心转意。

下面,有请陈庭长,大家欢迎!(xx校长)

四。刚才,陈主席给我们讲了一场精彩的法制讲座,为我们中的一些人敲响了警钟:悬崖勒马,掉头。下一步,请关注我校xx德育校长,在学生管理方面要求严格校长。欢迎。

(xx校长)

5个。刚才,xx校长对学生管理提出了详细而严格的要求。望所有同学,能够遵守校纪校规,不做违法事,好好学习,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世纪的好少年。(xx校长)

6、最后,我们请xx县xx学校xx校长,给我们作总结谈话,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欢迎xx校长,有请xx校长。(xx校长)

各位同学,老师,xx校长,下午好!今天,我们相聚在xx学校的体育场上,邀请了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的xx庭长,给大家上了一堂严肃的法制课,xx庭长列举的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事例,让人触目惊心。一件件很简单,再普通不过的事情,都能引发血案,造成悲剧,自毁前程。

让父母灰心,学校伤心,社会伤心,国家冷心。现在,结合我们学校的目标,对开学以来出现的问题,我将提出一些常规管理的要求:

一、建设美丽的xx校园。我们学校是全县最年轻的学校,也是一所非常现代化的学校。我们学校有漂亮的建筑物、树木、草坪和道路。

这就要求我们爱护美,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爱护学校所有的公物,按时打扫学校的教室、走廊、清洁区和宿舍,全体同学还要养成不随手乱抛废纸杂物的的坏习惯,像爱护我们的眼睛一样爱护我们的校园。同时,同学们也要注意自身的形象美,穿干净整洁的衣服,举止打扮要得体,,小学生的红领巾也要勤洗佩戴好,男生不留长头发,小胡子,不吹染发,,女生不烫头,不染发,不穿奇装异服,,保持自己的朴素美。让我们学校真正实现天、地、物、水、人的美,形成我们xx学校的特色。

二、建设文明守纪的xx校园。这就要求我们的学生,按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的要求,保持自己的最佳状态。做到,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骂,拉帮结派,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男欺女,偷偷摸摸谈恋爱,一旦发现这些现象,一律严惩。

学生和老师应该互相问候和打招呼。让我们住在一个温暖文明的校园里。

三、建立助人为乐的xx校园。所有同学都会或多或少,或迟或早,或在这里那里,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我们要伸出自己的友爱之手去帮助他们,建设我们的富有爱心的校园,让所有人都生活在我们这个幸福的大校园中,也让自身的心灵不断得到净化、升华。

四、建立热爱学习的xx校园。我们来到xx学校,聚在一起,主要任务是学习。今后,我们将用我们的知识建设祖国,回报社会。

在课堂上,我们必须遵守纪律,认真听讲,认真思考,如果不理解就要问。下课后,老师布置的作业必须认真按时完成。学生还应运用创新思维来处理学习问题,例如:

一题多解之类的,争取有新发现,甚至新创造,要相信自己。

5,我们需要建设一个多功能,全面的xx校园。有些学生只学主课,不学声、体、美等科目。即使在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课中,也存在偏科现象。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因为我们国家建设所需要的是一种多才多艺的学生,一个特殊的学校,一个多才多艺的学生。这样的学生可能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五、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课堂的纪律,普遍遵守的很好,但美中不足,总有极个别学生,调皮捣蛋,在校园里追逐打骂、拉帮结派,有打群架的趋势,很危险,要严查处理,防范于未然。也有一些学生的个人道德素质有问题。如果是从班级、宿舍偷东西的,要彻底查处,从严处理。同时,要做好与父母的沟通工作。

极少数的学生,不珍惜大好学习时光,偷偷摸摸谈恋爱,找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做靠山,荒废学业,影响恶劣,要从严处理并通知家长。学校是学生求学的地方,是最纯洁的场所,所有学生要认清自己的身份,认识自己所处的年龄阶段,树立理想,不要自行堕落,让所有关心你的人失望,对屡教不改的,将劝其退学,由家长带回去再教育。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很荣幸能被邀请到咱们苍山县实验中学,来跟大家一起探讨和交流有关平安校园建设这一话题。说真的,坐在这儿,面对几千名师生,我现在的心情除了激动和高兴以外,还掺杂着另外一种心情,那就是宛如龚琳娜曾经唱红的那首神曲——充满“忐忑”。为什么呢?首先是因为我有自知之明,自己究竟能吃几碗干饭,究竟是半斤还是八两,自然相当清楚。应该说,在咱们教学一流、学识渊博的老师们面前班门弄斧,光有勇气和胆量是不行的,还要有真功夫。可惜隔行如隔山,自己的确不是教书育人的料。其次,我说出了大家千万不要生气,我知道在咱们几千名学生当中,有为数不少的学生是十分反感和厌烦听什么法制报告的。

好了,现在正式切入正题,言归正传。首先,我向大家提一个简单的问题吧。我们知道,咱们中国有句成语叫“众口难调”,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人一个口味,有的吃咸,有的吃淡;有的吃荤,有的吃素;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那么,我的问题来了。请问在座的有没有不吃鱼的?如果有的话,请积极、踊跃、大胆举手,说不准你越不吃鱼,我今天偏偏给你送礼,送礼不送脑白金,送礼就送大鲤鱼。你不吃鱼不要紧,可以送人啊,也可以到咱们西侧的农贸市场去卖掉,挣点银子请同学客!好,我终于发现咱们在座的好像不吃鱼的不多呵,那我准备的礼物就省下来了。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咱们有谁从小到大没捉过鱼啊?我想这个问题就不劳大家举手了。因为除了我们老师和部分生活在库区的同学以外,我知道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没有亲手逮过鱼,因为河沟都被污染了,哪里还有什么鱼虾。现在,给大家一分钟的思考时间,你可以尽情的想象和发挥一下,咱们盘中的美味佳鱼究竟是怎么被捉来的。我敢冒昧打赌,有些手段保准有你想不全的。不信,大家就利用这一分钟的时间好好思考一下。平日里咱们考试时,老师要求不准交头接耳,对于这个问题,今天大家可以进行热烈的讨论!

好了,一分钟时间到。我就不再让大家站起来发言了。因为这个问题我先提前思考了。接下来,我说说捕鱼的几种常见方式吧:一是涸泽而渔,就是把池塘或者河沟的水抽干了捉鱼;二是用各式的网去撒;三是用鱼钩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其他的,还有用电瓶电鱼,用毒药毒鱼,用炸药炸鱼,等等。用一句春晚小品的台词来讲,人类对鱼儿真是情有独钟,煞费苦心。

首先,请允许我从外在的各种危险因素说起。看看现在的马路,虽然比过去又宽又长多了,可是路上的车子也明显增加了许多。据统计,在咱们中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已经超过10万人,而全世界总共才50万,咱们就占了五分之一。分析原因,一是中国的车辆猛增,而道路设计却远远滞后。你看看在现如今,不管有钱没钱的人家,都要想方设法先买辆车来显摆显摆;二是咱们国人的交通意识差,乱闯红灯者比比皆是,尤其咱们苍山的三轮车,我看数量已经成为世界之最,乱窜乱占道路,红灯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形同虚设。请大家原谅我的愤青,也许大家的亲人为了艰难谋生正在大街上开着三轮车,但从安全的角度来说,三轮车是咱们苍山最大的交通隐患,在车流中、在人群中总是能多看到它一眼。还有,简单一学、甚至自学成才就拿证的那些驾驶员,俗称马路杀手。说真的,我见了他们都躲着走,吓人呢。三是,酒驾醉驾,为什么现在交警查处酒驾醉驾那么猛烈,就是因为酒驾醉驾非但对公众是一种不负责任,危害巨大,而且对自己也是极端不负责任。车祸的发生往往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事主就会缺胳膊少腿,甚至和他的亲人们阴阳两隔,真是令人痛心,场面惨不忍睹。(“我爸是李刚”,校园歌手高晓松20_年醉驾被判拘役6个月)。同学们,现在我们国家正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咱们不像过去,兄弟姊妹众多,物以稀为贵,咱们都是父母手中的心肝宝贝,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宁肯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孩子的健康和生命。记得十年前,在下村乡逢大集时,一辆失控的卡车冲向熙熙攘攘的集市。大家能想象得出是什么样的一个惨烈场景。一位英勇的母亲眼见自己将被轧在车底,她拼尽全力,将孩子从自己的怀中扔出,而那位光荣的母亲却永远的离开了人世间。那位孩子虽然得救了,可是从小就失去了母爱,多么令人刻骨铭心啊。为此,我在感慨之余,写了一篇《血染的母爱》,发在几家报刊上,既是彰显母爱的伟大,同时,更是警示大家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车祸。因此,我建议同学们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牢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等一等”,走路时一定要善于观察周围,放慢自己的脚步和车速,把危险想的复杂些、严重些,未雨绸缪,平平安安进校园,快快乐乐回家去。记住,从事警察职业马上要xx的我,送大家一句箴言:凡事都是觉着不可能才发生的。大家想想到底有无道理。

好了,咱们轻松过后就是不轻松了。下面我要点一些问题,可能会触及某些同学的痛处,不过,常言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咱们学校有规章制度,不是因为哪一个制定的,也不是单纯约束你一个人的,是大家应该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同样的,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你在不触犯时,会感觉相当遥远;而一旦触犯时,你会后悔莫及的。一句话,守法与犯法仅一步之遥。

啰啰嗦嗦一阵子,老师和同学们为了不让我下不了台,装作很爱听的样子给我台阶。关于校园法制和安全的话题,很大很长,几天几夜都讲不完的,这儿,我只是粗略点下题,让同学们多少有所启发和启示,对于你们的成长和进步有所帮助。但由于本人水平实在有限,耽误大家这么多的时间,实在是很惭愧,讲的不当之处,恳请老师和同学们批评指正。最后,真诚的祝愿全校师生在将来的人生道路上有好的身体、好的心情、幸福的家庭、锦绣的前程!家和万事兴,金榜题名,万事如意!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3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爱护公物;强行向别人索要钱物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4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公司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我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采用word格式。在**之后很容易编辑和修改,或者直接使用==

这是李煜为您编撰的《法律讲座讲稿》。欢迎阅读。有关更多信息,请关注“演讲”栏。

尊敬的领导人,亲爱的老师和学生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乡镇领导不仅关心学生的学习,更关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进行法律讲座。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1、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教育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行为的行质和严重性。

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和抢劫案件中,大多数演员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这是平时不学习、不理解法律的结果。

其次,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

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5

富饶中学边长波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作为富饶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今天由我为大家作法制安全教育讲座,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1、 为什么未成年人要学法律?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3、 如何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

1、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教育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相当多的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行为的行质和严重性。

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有家庭、社会和个人原因。社会因素及个人原因社会的负面影响主要**于网吧、游戏厅,来自于不良图书、报刊、杂志、漫画和某些影视、录像作品,黄、赌、毒现象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概括如下:

一。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格**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

(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使人们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一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

目前,影视、影视、杂志等大众传媒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吸引力很大。一些不良的电影、**和文学作品会扼杀中小学生的意志,产生负面影响。

受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影响。一是网吧、游戏厅监管不到位,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大多数网吧、游戏厅经营商虽然店里有按规定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牌标志,然而他们为了“钱”丧失良心与理智,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三是许多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通宵达旦地在这些场所里玩乐,夜不归宿。

有的未成年人为了筹集玩乐的本钱,不惜走上偷盗之路。

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放松自身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目标。

生活上追求享乐,这是犯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共同特点,赶时髦、图安逸、摆阔气冒充大方,过早抽烟喝酒。人们常认为,家庭的生活条件优越,父母可以自己负担一切费用,特别是单亲家庭的自负和习惯性赡养,破坏了自己的一志。

他们经常殴打他人,欺负弱小学生,顶撞老师,以违反校纪校规为荣。处处表现自己,不思悔改。不思进取。

心理偏执,对他人的批评教育,充盈而不闻,叛逆心理强,性格孤僻,偏执。

愚昧无知。犯罪的青少年中,不少学习不好或文化水平低的人,无知和野蛮常常是他们共同特点。

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下面是我们办理过的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就是前些年一位某大学的大学生,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回到家乡,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里的房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只要实施了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最低刑是3年,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三年半,就是说一生当中的**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

当然,他的堂兄因为抢劫的次数和数额被法院判处死刑。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在平时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重要的提醒是要有自尊、自律、自强,不要插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低头,不允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要随便乱,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不息,就是不甘于堕落而向上奋斗。

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

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因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可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本案中,3人在一次集体斗殴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件事的起因只是学生之间的一点矛盾。如果双方都能退一步,这样的结果就不会发生。俗话说:

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2008年4月份一天夜里,在我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这个呢,学校都有规定, 熄灯后学生不能再大声谈话,应及时就寝,当他们在大声谈话时,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那么,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舒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所以他还是要负刑事责任。最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因为他是未成年人,应该减轻处罚

给他适用了缓刑。

因此,我们在面对矛盾时,必须学会正确处理各种事情。当我们觉得解决不了的时候,别忘了身边有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6

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攻途.

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日常言行必须受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不可侵犯的。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今天我们就来共同**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国家、颠覆人民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秋序和经济秋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

(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7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xx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xx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

“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破案,逮捕了李某和杜某。9月1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和惋惜

“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 《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出自:

::s://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8

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城关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作为法制副校长很高兴和大家共同学习和**青少年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对犯罪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和心理素质。当前一个时期,青少年受犯罪的侵害和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近期全国几起校园侵害大案和我县云镇的学生杀母案已引起全社会重视。因此,加强犯罪的自我防卫,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什么是法呢?

法就是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就是国家的一种规矩,是国家制定的专门约束行为的一种规矩,是人们应普遍遵守的一种规则,我国有宪法、刑法、经济法合同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特别是青少年。比如,有些青少年沉浸在网络游戏中,还有的青少年对一些小学生拦路抢劫,被押送公安局,其实,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就拿镇安县来说,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智能化、团伙化方向发展,特别是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问题很突出。曾多次发生中学生动刀子捅死捅伤同学的案件,发生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的案件。案例:

①2008年2月18日晚,永乐中学刘、汪、陈、彭、王、储、郑等八名中学生,结伙在永乐镇新城社区鹰嘴石路段拦路抢走二中王某等四名学生的现金176.50元。②2008年4月4日晚,县农广校冯、陈、杨、马、彭等五名中专班学生和白塔中学学生柯、高二人,在白塔中学门口抢劫中学学生彭某的一部手机(“三星”牌)。

③2008年3月6日下午,白塔中学学生王某(男、16岁,米粮镇联盟村人)趁本村11岁的女学生沈某放学回家,在中途将沈某拉到路外树林里**。④2008年3月22日,云镇中心初一(4班)学生胡某(男,14岁),乘云盖寺镇三条沟村三组胡运祥家无人之机,入室盗走现金2100元。⑤2009年元月,二中高中学生毛某、李某与职中的一名学生多次盗窃绣屏公园和河南坡的太阳能灯价值达万元以上。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为了远离犯罪,这是学生首先要弄清楚的。(首先)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其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第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给予了未成年人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不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是一夜之间形成的。俗话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学生喜欢打架,伤害别人;有的学生不爱护公共财物,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

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导致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我们来谈谈如何加强犯罪的自我预防。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它意味着未成年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懂得是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懂得分辨和自我保护能力,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生纪律。从小要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

(2) 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愿意堕落,不管外界如何帮助,都无济于事。

青少年的成长,关键需要自身主观努力,内因是决定性因素。自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是塑造青少年健康心理和人格的重要条件。

同学们应当积极参与道德建设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如“孝亲敬老”、“五爱”教育等),以体验教育为途径,从小树立道德意识,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2,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丰富个人精神世界,在自觉参与中使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3) 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使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4) 加强危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学生在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要牢记以下几点:

第一、学会自我保护。如果违法者对你实施暴力伤害、抢劫或其他侵害,**应尽快报警,以便对歹徒进行应有的惩罚;或寻求成年人来帮助;或采取对自己不会造成伤害的方式来应对你所遇到的危险,做到机智应对、巧妙周旋和适时避让,很好的保护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财产。不仅不放纵坏人坏事,还能有效保护自己。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

二、遇事要冷静,不要冲动,要三思而后行,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会招惹不必要的麻烦或烦恼,不做侵犯其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不做危害其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事,这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主管部门的报告。

第三、交友一定要慎重,对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人应当远离,对那些经常会有过激行为和违法犯罪念头的人应当远离,不可在一块混,避免受感染、受影响,做任何事都应充分考虑和估计后果,不要因为所谓“朋友”而盲目去干蠢事或将哥们义气帮忙打架,2002年暑假的一天下午,县城一个初中学生刘某为给其所谓的哥们帮忙打架,持刀将对方捅成重伤,后来他被判刑二年,父母承担了几万元的赔偿。2007年10月27日晚上,三个未成年人和一个20岁的男青年在县河夜市摊喝酒,那个青年人提议“今晚上我们去干一票”。处于无知,充“哥们”,这三个未成年人接着酒劲盲目地跟着青年人到县城宏化街,一起抢走了一个小伙子的手机一部,他们刚走到彩虹桥就被110民警抓获。

后来,他被判处五年徒刑和三年罚金。这是粗心大意交朋友的代价和后果。

总之同学们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从小就要树立法律意识,要知法懂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长大后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9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

大家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家长能够在百忙之中来参加旭光学校20xx年秋季学期第一次ppts论坛,今天我要给大家谈谈《珍爱生命,一生平安》。当前,许多学校中相继出现了不少因道路交通、铁路交通而引发的伤亡事件,暴露出了当前学生在思想上、心理上和行为上具有普遍性的安全隐患。一个个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悲剧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铁路运输事业最关键的是什么?就是安全。安全,对我们每一名学生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词汇了,每天,我们听得最多,看得最多,提到频率最高的就是安全。可是,你真的完全理解她,了解她吗?可能你会说了解,不就是一站,二看,三通过吗,天天都在说,天天都在听,都已经疲倦了。是吗?真是这样吗?不,绝不是这样!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保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非常残酷的。

各位家长: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由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等所交织的密切的关系当中。因此,个人就不仅只是个人。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每一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相连。为了孩子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做个好人。只有好人,一生才能平安;祝愿好人,一生平平安安。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10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在中小学开展。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些父母让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辍学。 孩子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要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什么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只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维**律的权威和尊严,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高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4至18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

《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xx、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六周岁不受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接收。 *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11

同学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座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我们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保证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猜你喜欢

  • 教学经验交流演讲稿精选(11篇) 机会总是垂青那些有准备的人,为了登台演讲的时候能没有失误。编写演讲稿需要充分了解听众的需求和兴趣点,什么样的演讲稿吸引人?从众多文章中选出来的是一篇深入浅出的“教学经验交流演讲稿”,希望以下解决方案能够对你有所启示!...
  • 竞选好少年演讲稿(精选11篇) 写好主题演讲稿都有哪些要点呢?如果想要来一场充分展现自己的激情演讲,为一次演讲不断修改演讲稿是非常有必要的,演讲稿的作用在于唤起听众的主动性,以下是我在网络上选取的一篇“竞选好少年演讲稿”的文章,本资料仅供参考不可作为法律依据!...
  • 商会年会会长演讲稿11篇 写演讲稿是一种心灵的自我暗示和鼓舞,如何写出一份有实际用途的主题演讲稿呢?经过小麦田编辑的精心整理和总结本次“商会年会会长演讲稿”内容丰富多彩,我们热烈欢迎您来到我们的网站阅读我们的内容!...
  • 教师教学交流演讲稿精选 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演讲稿。花时间编写演讲稿可以帮助你更好的匹配听众的兴趣点和特点,演讲稿有助于你在演讲中更好地组织自己的思路和讲话内容,对于写主题演讲稿有什么看法呢?小麦田小编以您的需求为出发点呈现了这份有用的“教师教学交流演讲稿”,我相信这篇文章会让您心情愉悦。...
  • 感悟生活演讲稿(系列11篇)  感言是记录人生历程和思想变迁的一种方式,当我们经历某些事情和场景时。就可以下笔写篇感言,记录自己的感想和心得,感言让每一次离别都更加动人,有哪些优秀的感言是能给我们参考的呢?如果您对这个话题感到困惑可以考虑阅读一下“感悟生活演讲稿”,来品味此文感受瞬间的惊喜!...
  • 学生竞聘演讲稿演讲3篇 经过长时间的整理和编辑小麦田编辑终于准备好了今天的“学生竞聘演讲稿演讲”。做事没计划,盲人骑害马,演讲稿正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准备演讲稿也是一种发掘自己演讲潜能和激发表达热情的过程,演讲稿可以用来限定演讲速度。希望您能够持续关注我们的网站掌握更多关于这个话题的内容!...